千龙网北京8月1日讯 记者从海淀法院官网获悉,,日前,海淀法院受理了原告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名创优品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加害商标权及不合法竞争纠纷一案。
原告赛曼公司诉称,其系第13281513号注册商标“名创优品”的商标专用权人,其行使该商标策划的“名创优品”店肆在世界已有1300多家,系世界知名的加盟连锁品牌,在其普及的宣传之下,“名创优品”商标在世界范畴内均有很高的知名度。其发明,被告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创立。原告以为,被告在明知涉案商标属赛曼公司全部的环境下,依然将涉案商标挂号注册为企业名称并突出行使,该举动足以给相干公家造成夹杂,误觉得原被告之间存在某种特定的接洽,加害了其对涉案商标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并组成不合法竞争,故诉至法院,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遏制侵权、抵偿经济丧失及公道诉讼用度共计4万元。
今朝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更新日期: 2018-04-17 09:00